■保險新觀念■電子報第36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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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保險話題] 買錯保險的代價~幸福的家庭 錯誤的決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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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在彰化縣二林鎮的洪先生是一位優秀的公務人員, 賢淑的妻子也任職於金融單位, 育有一對乖巧的女兒; 擁有令人羨慕和諧幸福美滿的家庭。 於民國76年,當女兒三歲及五歲的時候, 因考慮保險的需求, 就向保險公司投保。 以夫妻每年各28000元的保費購買30萬保額的教育年金保單兩份, 在當時保險尚不普及的年代, 能夠如此深謀遠慮的父母當屬不易。 民國85年,洪先生因交通事故不幸罹難, 這個原本幸福的家庭一夕改觀, 不幸之餘還好有保險可以依靠, 可以減輕家庭的生活負擔。 此後,洪太太一肩挑起整個家庭責任母兼父職! 保險的理賠方式是每年可以領教育年金, 1-12歲 每年6萬 13-15歲 每年9萬~~女兒是14歲所以每年從9萬開始領取 (可以領往後的8年) 16-18歲 每年12萬 19-22歲 每年15萬到22歲以後截止 所以教育費用就不必耽心。 民國89年,洪太太將此保單與我們共同研究, 分析評估此保單的效益,而且他另外還有一張在繳費中。 我們提出幾個方向供洪太太參考: 1.洪先生投保當時年齡28歲,每年28000元可以買265萬的終身壽險(89年匯率) 2.不幸身故若領回265萬,用於理財獲利5%每年就有13萬可以領一輩子。 3. 265萬本金可以隨時動用,置產或當女兒的當嫁妝。 4.現在的保單僅能領到22歲,以後什麼都沒啦!理賠最少差了265萬。 洪太太終於才搞清楚保險的真相! 不過為時已晚~~ 不但損失了一位愛家顧家的先生,連應有的265萬存款也被沒收了!
我們不禁要問: 是誰要他們買這種保險的? 是誰幫他們規劃保險的? 為什麼要買這種保險?
還要問: 你們手上還有多少人擁有這種保單,而且還在沾沾自喜的; 難道還要眼睜睜等這種不幸降臨嗎? 若有這種保單的人也應該繳費過半或快滿期囉, 恭喜大部份的人都平安! 但也不必等到滿期,反正保戶就是輸家, 真慘!這種保單現在跟本就沒有第二條路可走。
縱使讓你繳到滿期: 滿期後拿回來的錢遠比你所繳的保費少,而且還損失20年的利息。 請問你滿期後: 還需不需要重新再買保險呀! 這些錢能夠買多少保障呢? 而且還要再繳保費20年~這次你確定還能夠繳到滿期嗎? 別人買一次保險繳20年就解決了 , 同一件事情我們為什麼要花40年的時間在拼命呢?
醒醒吧! 若你看不懂請報名參加我們的講座!!
看懂了請告訴看不懂的人~ 看不懂的請問看懂的人~~~ 下課了~~~ 精彩預告~~下期我們探討分析婦女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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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張保單就是一篇歷史,維繫著保戶一生的責任與對家人的愛, 你要花一些時間去探討保險,創造歷史的軌跡!改寫人生歷史! 還是要將這個責任草率的交在別人手中? 當你發現問題時有可能已經太慢、或是無法補救! 有可能一輩子你都不會發現問題 - 因為不知道或是沒有人願意告訴你! 因此,你要默默的接受這個殘酷的事實,也要為這個疏忽而付出一生的代價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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